9月20日消息,韩国一名41岁的男子因从公司冰箱拿走并吃掉价值约5元人民币的零食,竟然被判处盗窃罪。
据悉,该男子是某物流公司合作厂商的员工,2024年1月18日凌晨4点多,
也正是因为如此,他被指控盗窃公司财务,而男子坚称公司一直默许员工拿取零食,但一审法官未采纳该说法,认定其具有盗窃意图。
该男子不服判决,提出上诉,今年9月18日,案件进行二审的首次公审。
二审中,被告律师提出多项质疑,指出冰箱位于办公室公共区域旁,易使员工误以为其中食物属于公共资源,且监控画面显示被告进出毫不犹豫,没有偷偷摸摸的样子。
法官表示,